尊敬的資產委托人:
根據(jù)“興業(yè)期貨興榕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相關約定,本計劃于2020年11月10日設置開放日。本計劃委托人于本次開放日申請全部贖回,本計劃已不符合持續(xù)運作條件,符合本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
根據(jù)本計劃提前終止的相關條款,本計劃提前終止,終止日期為2020年11月10日。我公司作為管理人將嚴格按照資產管理合同有關約定安排本計劃清算流程。
特此公告。
興業(yè)期貨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
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 |